流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第1篇
(一)受理标准:档案委托县级以上(含县级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,存档人申请将符合规定的归档材料放入其人事档案。(备注: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)
(二)申请材料: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,档案材料原件。
(三)办理方式:
1.网上办理:
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()→切换至茂名市→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→公共服务→档案材料的收集、鉴别和归档→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→受理后按要求寄出归档材料原件→工作人员鉴别通过后将归档材料原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。
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()→切换至茂名市→化州市→选择档案材料的收集、鉴别和归档→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,并提交审核→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按要求寄出归档材料原件→工作人员鉴别通过后将归档材料原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。
2.窗口办理:
化州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(化州市河西文仙路60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),现场提交材料申办。
(五)承诺办结时限:1个工作日。
化州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
流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第2篇
(一)受理标准:档案委托县级以上(含县级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,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证明、经历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其他证明等相关证明,申请人可向实际存档单位提出申请。
(二)申请材料: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。
(三)办理方式
1.网上办理:
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(.cn/)→切换至茂名市→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→公共服务→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→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。
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()→切换至茂名市→化州市→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→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。
2.窗口办理:
化州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(化州市河西文仙路60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),现场提交材料申办。
(四)承诺办结时限:3个工作日。
流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第3篇
(一)受理标准:档案委托县级以上(含县级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,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将档案转递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。
(二)申请材料: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,调档函件原件。
(三)办理方式
1.网上办理:
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()→切换至茂名市→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→公共服务→档案转出→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。
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()→切换至茂名市→化州市→档案转出→在线申办后提交电子材料。
2.窗口办理:
化州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(化州市河西文仙路60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),现场提交材料申办。
(四)承诺办结时限: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出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