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课教师证明范文(精选3篇)

时间:2026-02-24 09:06:47 作者:admin

代课教师证明范文 第1篇

同意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身份、工作年限的审核意见。

审核人(签字):单位(盖章)

年月日

填表说明:

户籍类型为“农业”和“非农”两种类型。

2.人员类别为“原民办教师”和“代课人员”两种类别。

3. “纸质证明材料”指调动、聘用、表彰等文件的复印件、聘用证书(证件)、教师名册、工资册等能有效证明身份及工作时限的纸质凭证;“人证材料”指原任教学校或村委会(街道)出示的'证明;原任教学校或同期公办教师出示的证明材料等。

4.原任教学校已撤销的由中心校把关审核。

5.证明人必须写明现住址及原任职务。

6.拟参加养老保险类型指:

(1)新农村养老保险;

(2)城镇居民养老保险;

(3)城镇职工养老保险。

7.此表必须用a4规格双面打印(复印),单面打印(复印)无效。

代课教师证明范文 第2篇

原任教学校

审核意见

同意认定同志为身份,认定其工作年限为年。

校长(签字):单位(盖章):

年月日

原任教学校

审核意见

同意认定同志为身份,认定其工作年限为年。

校长(签字):单位(盖章):

年月日

村委(街道)

审核意见

同意认定同志为身份,认定其工作年限为年。

审核人(签字):

单位(盖章):

年月日

代课教师证明范文 第3篇

乡镇中心校

审核意见

同意认定同志为

身份,认定其工作年限为年。

审核人(签字):

校长(签字):

学校(盖章)

年月日

所在乡镇(街道)政府审核意见

同意乡镇中心校对其身份、工作年限的认定意见。

审核人(签字):

单位(盖章):

年月日

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

同意认定同志为

身份,认定其工作年限为年。

审核人(签字):

单位(盖章)

年月日

所在县(市、区)政府审核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