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感觉是好感还是喜欢 第1篇
就像看见小猫小狗,就忍不住凑近,伸手要摸摸它们一样。这样的本能反应,有时像咳嗽和贫穷,掩藏不住。有时又像某种病原体一般,肆意疯长,无法自控。
朋友说,她经常怀疑这是自己「见色起意」的表现。是因为对方长得恰巧卡在她的审美缝隙上,符合她对理想型另一半的需求。
所以她才会看对方那么顺眼,而且越看越欢喜,越靠近越庆幸。
可问题是,她的男朋友并非传统意义上那种可以称作是帅的人。甚至在她公布恋情的时候,身边不少人难以理解,为什么她会找一个「这样的人」。
由此可见,帅和好看,并不是生理性喜欢的必要条件。有的人长着一张精雕细琢的脸,宛若天神。但你和他认识、相处了大半辈子,对他的感觉依旧平淡,泛不起一丝涟漪。
而有的人长相平平,你却第一眼就沦陷,心里炸开了花,需要用余生几十年来清扫灰烬。
有感觉是好感还是喜欢 第2篇
是他的人格魅力折射出的光晕,吸引你一点点朝他走近。你对他人格魅力的欣赏,又幻化为无形的闪光点,分散至他全身各个角落。于是乎,你每次看到他,都觉得他像一个巨大的发光体。从他偶尔翘起来的头发,到他的脚丫子,你都欢呼好可爱、好特别。
外人看来,也许会觉得你好「神经」,什么生理喜欢,什么人格魅力,到头来还不是一样,离不开搭伙过日子,吃喝拉撒、油盐酱醋。
只有你自己知道,这种喜欢对你来说有多致命,含金量有多高。特别是跋涉过那么多爱河,和一个又一个无疾而终的人拉锯撕扯,几乎筋疲力尽之后,你更加坚定了这一原则不肯让步。
是,没有这种生理性的好感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和一个不那么爱,不那么喜欢的人在一起,运气好的话,也能相安无事地过一辈子。
小时候大人不都这么过来的嘛,父母长辈们不也都是这么劝诫我们的吧。总跟我们说,差不多就行了。
可是妈妈,可是爸爸,可是所有的亲人长辈,所有的过来人,我们不想差不多就行了啊。对我们来说,差一点都不可以。
有感觉是好感还是喜欢 第3篇
想拉他的手,把他的手贴在自己的手上,对比谁的手掌更大,掌心的温度更高,更柔软。边对比,心里还边感叹:“哇,他的手好宽好大,牵着好有安全感”。
悄悄把自己的手穿过他的手,两只手十指相扣时,一股电流冲向全身,对他的喜欢又多了几分。
想捏他的脸颊,想描摹他的眉眼,想亲吻他的双唇。想像春天对樱桃树那般,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专属印记。
这种好感,统称为生理性喜欢。
所谓「生理性喜欢」,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本能反应,其中掺杂着对这个人的好奇、兴趣和探知欲,是身体的原始欲望,也是情感的始发点。